夏天最后一朵玫瑰@梁斯木
我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4-11 00:38:24
妈妈在病床上疼的时候,我多么希望那疼的人是我,我希望刀口在我身上。一个内心疼痛的人,根本不会觉得肉体的疼痛有多疼。可是,我只能看着她那么无力和难受,却什么也不能做。
还好,这一次我能在她身边,就算把全世界的衣服洗了我也愿意。
真的,如果要惩罚就惩罚我。我无所谓,我已经这样了,那么,再怎么雪上加霜又如何?
换上了春装。
在上海买的,除此之外我的春装就没有了。这是一个23岁女孩子的 衣柜。
可是,还是很喜欢那件衣服。因为我穿了很好看,里面加了一个黑色小吊带,所以也很fashion。人靠衣装。本来下面穿格子裙子就更美妙了。可是,我在家要穿的这么美干吗?除了我的爹地是男人,还有谁看见。
说的没错,我最美的时候都躲在食堂喝稀饭。
让岁月和考验沉淀出我的美丽。
以后要多做事,我不希望妈妈再累再苦了,我很能干的!
希望妈妈很快好起来。
软糖对你们说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4-06 12:34:44
她走着走着,突然说:“啊呀!我的腿好软啊!”
呵呵,一个冷笑话。
其实我是一个嘴硬心软的人,舍得伤害自己,也不想伤害任何善良的别人。
其实这个世界上,并没有人很爱过我。我知道,那些人曾经出现过。可我冷漠的时候,比冰山还可怕。我不想要那些无关的人无关的爱。我不给任何人希望,因此自己也没有希望。这跟哪个人没有关系,我自己,就是这样的作风。
所以,在很多困难的时候,我也不会告诉任何人。
我想表达什么呢?我希望你们能明白。在我内心里,我希望你们比我快乐,也从不想我的任何文字对任何人有伤害,让任何人误会。其实,我想,曾经的那些文字记录的都是痛苦,并不能构成对别人的伤害,对不对?
我知道,我们都是善良和重感情的人。反正,我这样的人,也不会幸福的。所以,我真诚地希望,你,你们,都能比我快乐,比我开心。我知道世界上,有这么一些你,你们。即使我们不认识,可我还是能理解你,作为女子。
希望不要多想,真的祝你们开心。
我也不想追究自己到底会怎么样,这不是我目前关心的事情。最终我会嫁给一个可以包容我的男人。即使我不是很爱他,我还是会尽力地对他好。不让他知道,我曾经是个怎样的女子。
我这样心软的人,一定会做到的。目前,我只想,好好看书。
也希望,这篇别人肯定看不懂的文字,对于你,你们来说,可以理解我是怎么想的。总之就是,我,反正这辈子就是这样了,感情的事情,我也已经不去想了。所以,这样的人,只是希望别人不要和她一样,我知道,你们会比我幸福的。我也不在乎自己的幸福在哪里了。真的祝愿你们。^_^
如果你们发现了这里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4-05 15:56:21
这里的日志,也没有什么快乐可言。我只是一个没有爱和一辈子都不会幸福的女孩子。
我什么都没有,只有一心学习。
即使你们发现了七*月*薇*凉,有过什么快乐,那都是阳光不小心照进了深渊。那曾经的快乐,短暂稀少,是我曾经仅有的快乐,最后的快乐。
如果你们发现了这里,请不要误会和多想。
日志只是寄托,写它的女孩子不幸福,是真的。
乔家大院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4-02 13:16:45
说简单一点,一个成功的商人,需要有一个大抱负,目光远大,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,为事业舍得舍弃自己的爱情,知人善用,但不能掉在钱眼里,永远不能犯经商的大忌(涉及政治),做一个帅才用忠心的将才。另外,运气和时机很重要。最后,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平坦的。大风大浪的时候就是考验人际关系是真是假的时候。做大事人心很重要,发现人才也很重要。
还有,做一份事业久了之后,也不能避免和最贴心的兄弟之间出现分歧。剧里的乔致庸和孙茂才最终还是破裂了。虽然孙帮了他那么多年,救了他很多次。从他们在理想方面出现异议那天起,这样的对立就是不可避免的了。一个人心里装的是梦想;一个人心里只装着生意。
三月三月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。
和我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找了个黑鬼男朋友,south african。她母亲不同意,说生出来的孩子晚上都摸不到。
她好象还很喜欢那个黑同学的,不过还是她母亲厉害,把她送到德国去念书了。四年呀,不知道黑同学有没有痴情的民族特征。
弟弟工作也差不多了,现在家人在为他物色对象。条件罗列,似乎很不错。
下个月,和我一起长大的比我只大一岁的女孩子要举行婚礼。
长大之后,我才知道,婚姻和爱情根本不是一回事。在读大学之前,父母会拼命地阻止我们有早恋的倾向;在大学之后,又急急地赶鸭子上架一样要我们成家。
好象这种东西说可以就可以有一样。
早年关于美好的爱情的种种想法早就破碎了。我会嫁给谁呢?黑鬼,黄鬼,白鬼?有什么分别吗?
《流金岁月》流过《七月和安生》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3-29 12:59:48
蒋南孙和朱锁锁的早期友谊,和七月和安生初见的时候是相似的。一个过于安静乖巧,衬着另一个早熟妩媚。早先长大的那个往往是因为童年时候家庭破碎,另一个也待她真心。和很多女孩子年轻的时候一样,成长的时候分享很多东西:秘密、快乐,忧愁。当然,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样是不能分享的,一个异性的心。正因为如此,流金岁月里,蒋南孙和朱锁锁没有红过脸;七月却打了安生一个耳光。
当然,如果小说沦落到张小娴的那句话,那么就是再俗套不过了。张小娴说:如果两个女人不幸爱上同一个男人,那么她们一生都会作比较。三角恋是最俗气的爱情,三角恋的发生只说明了一点:那个男人不知道自己到底爱哪一个,或者哪一个他都不爱。而如果再去做比较,那就是更俗气的行为。所幸,七月和安生没有去做无聊的比较,甚至,也没有因此让友谊破碎。七月在安生最需要她的时候,接她回家,安生怀了她们都爱的男人的骨肉,她帮她洗澡,看见她脖子上挂着家明的玉牌。
蒋南孙和朱锁锁只是各自经历不同的爱情。亦舒是喜欢英国的,蒋南孙的初恋去了英国;母亲嫁到了英国;也是在英国享汀顿遇见了王永正。我每每看到王永正这个名字,总想到豆浆;可是,书里那个站在樱花书下,樱花落了他一肩的王永正,远比这个名字英俊。
只有英俊,可以形容一个真的好看的男人。可是,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自己觉得英俊的男人;而像书里那般英俊地只爱一个女人的男人,更是只会在小说里骗读它的人。
现在回头看蒋南孙,觉得自己某些心境和她是相似的。已经不需要无关的人来爱自己,自己有所拥有的,就知足得不得了。蒋南孙和朱锁锁是完全不同的人,却好过现实里多少人的貌合神离。有时候,我会想:生活里会不会有这样两个人坚持着一辈子的友谊,彼此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都迥异,却从来没有闹过分歧的。
师太的文字是干脆的,多处时候让你只会微笑,只在适当的时候,来一句让人心疼的话,温柔地刺向人的心。比如:多年以后,朱锁锁发现,没有男人爱她如她表哥一半那么多。锁锁爱过谁吗?应该不是她嫁过的人,不是她陪过的人,也不是她最后跟着远走柏斯的人。
蒋南孙在王永正的寓所遇见章安仁的那一幕是最精彩的。前男友是现男友妹妹的男友,也只有小说里会出现。章安仁是咬过南孙的一条蛇,那么证明南孙是爱他的,在她最相信爱的时候。
后来这个角色交给张曼玉演是对的。只是时间不对,那时maggie太年轻,她还没有经过从最相信爱的时候到后来不再相信。
我曾经多次想过,谁可以演《七月和安生》。安妮那时的字是缠绵地,像雨季的雨,心疼下个不停。在以女人做主角的书中,男人俊朗的外表下是比女人更软弱的心。我一直相信:其实女人在某些时候,远比男人勇敢和坚强。那些勇于承担后果和付出代价的意志,是男人无法想象的。如果七月没有带家明去见安生,那么她们会像南孙和锁锁一样,各自有各自的烦恼或圆满一辈子。结果因为这样的如果,“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。”
师太也说,人们希冀的事,永远也不会发生,命运往往另有安排。这样的另有安排,却总是人们从没有想过的。
没有看到过《流金岁月》的电影,没有遗憾,因为据说改编成三角恋。真是没有脑子的编剧,不是每个女人都需要像金庸剧里一样,迷恋同一个男人。(在琼瑶那里就是众男子都爱慕一个女人)。那时的张曼玉和钟楚红,照片里都那么地年轻。就如同流金岁月刚刚开始的时候,如同安生第一次跟七月说话的时候。人生只若初见,一切都是美好的。岁月之前的世界,总比岁月之后的世界美丽。可是,为什么我们总要去看清楚这个世界根本不是那么美丽呢?
当我们自己也发现的时候,那么多年都过去了。
记录她的第7本书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3-27 22:17:56
从1999年开始,我遇见了她的第一篇小说《告别薇安》,我并不喜欢网恋,因此没有爱上那篇小说。只是对于她描述的句子还记忆犹新。当然现在只记得一些断层的词语:帕格尼尼,Vivian,地铁,大海最温暖的一滴泪。。。。。。
2001年的时候,我买了她的第二本书《八月未央》。至今还记得封面上的句子:
我想,
有些事情,是可以遗忘的
有些事情,是可以纪念的
有些事情,能够心甘情愿
有些事情,一直无能为力
我爱你
这是
我的劫难。
我曾经把这些句子写给我这辈子最爱的一个男人。虽然,我知道,那个时候,他也许并不明白,我为何会送这样的句子,他不会理解。那些击中我灵魂的语言,送给至爱,那么,我也可以说:有些事情,是不会后悔的。
2003年的时候,我买了她第4本书《蔷薇岛屿》。把书里的卡片,寄给了那时已经是陌生人的爱人。
当他现在已经在另一座蔷薇岛屿上读书的时候,我还是忘记问他,那张卡片还在你身边吗?
2004年新年的时候,我买了她第5本小说《二三事》,那是我唯一读下来没有什么感觉的书。这让我到底开始觉得她的过于安静,而开始远离并质疑自己,也许不是很喜欢这样的表达了。
2004年春天的时候,我借了她第三本小说《彼岸花》,我在每个睡前读它。那时有个男孩子跟我说,谢谢我让他知道了世界上有这般毒药一样让人上瘾的文字。
后来,我渐渐淡出了他的生活。2年后我再也不会跟他说:安妮出新书了。
2005年的时候,我还是买了她第6本书《清醒记》。我把它送给了因为我第一篇发表的小说而认识的一个女孩子,她因为我的小说找到了我。这对于我来说,是很值得珍惜的人。
我们有过相似的等待,漫长的青春,不过是因为一个人,而荒废,挥霍,总是不给自己机会去验证幸福的可能性。为了那心头的爱,宁可一直这么花开地颓败下去,在寂寞的园子里,用最硬的刺保护自己不被采摘。
2005年毕业的时候,我收到了一份礼物,她的第一本小说《告别薇安》。同宿舍的双鱼座女孩子,知道我一直喜欢安妮。她看过我4年的青春,知道我的泪为谁流。
现在是2006年的春天,她的书叫《莲花》。有一阵子,她在新浪的官方博客上,放过secret garden的lotus。lotus,莲花,或者那样的音乐,就是她的字。
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她的字。我最喜欢的她,还是蔷薇岛屿之前,她描写的那些绝望的情感,破碎地让人心疼。如“每个男人的最初,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,飘落在生命里,注定颓败”一样,我不再让自己对于爱情有期待。
我只是,变成一个平静走路,而从不希望被陌生人爱上的女子。
而今,还是决定看她的新书。也许,会有所改变。在2006年明媚的春天,即使,我已经丢失了爱一个人的心,我还可以在那些曾经让我迷恋的字里,发现一些新鲜的东西。发现一些我已经成长的痕迹。
那些,对于生命来说,永远无法抹去的意义。
她的《莲花》
她从水木清华来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3-26 14:11:10
最近总接触到和清华有关的人和事物。读的是《钱钟书传》,钱钟书毕业于清华外文系;看的是吴虹飞的博客,阿飞姑娘是清华的硕士;某天google到一网页,因为“浅眠”觉得是曾经的好朋友,于是,就这么找到了在清华的她。
她叫过拾风,也叫过Lune,现在想来,她是我唯一一直从心里钦佩的女生。所以,我一直都没有忘记她。
曾经我们还在一个班的时候,某次体育课的单杠前,她问过我,以后我想去哪个大学。
那时才初中二年级,就只知道北大清华,我个人认为清华的名字比北大好听,所以就说:清华吧。(汗一个,说的真容易啊)。她说,那个很难考的,我就想考一个女子大学。
这个对话4、5年后,我去了一个二流的大学读本科经济,她去了清华。
曾经有那么3年,我们很熟悉。周末结伴去划过船,到过彼此家中作过客,双休日一起上过奥赛班,还做过很久的同桌。我们有过最纯粹的友谊,在明媚的十几岁。
那时,我是一个微微有些自闭、内向不多话的女孩子。但跟她和班上其他2个女孩子玩的很好,课余用本子写诗,我们写诗的时候她已经在写一个关于玫瑰的童话,那时看了心里默默觉得很好。
或者由于班主任是语文老师的缘故,那时班上文学氛围很浓。我们都在看名著,我们看名著的时候,她已经在背宋词。我第一次听到“明月几时有”就是听她背的,因为我那时还不知道有宋词这么美妙的东西(再次汗一个),所以《水调歌头》至今在我心目中都很美,这原因绝对不是因为后来听到邓丽君和王菲都唱它。
那时她很爱漫画,以及古龙的小说。现在身边还有她画的美少女战士以及其他漫画素描,在旧的软绵绵的白纸上,告诉了我年代的久远。
我记得她给我讲过很多东西的:古龙的七种武器;温瑞安的少年铁手;王国维的三种境界。。。。。。年代久远,却还记得一些。
后来。
我们进了同一所高中,她是免试的,我当然得考啦。分在不同的班级。我觉得我进了高中之后,有了明显的青春期特征——不是早恋,是那种精神流离的茫然。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成为怎样的人,我没有目标,并且发展了多种无用的兴趣。心无法专注。
因此,我不再像初中一样可以挤身年级前几名,转而在班级里挣扎;而她的名字,一直都很响亮的。
高中我们的交往突然就少了很多,在校园里遇见也只是打个招呼。我还是不善于维系和联络。某年运动会我们发现了彼此都喜欢beyond,借过盒带。那大概是印象最深的交往了。
再后来,就毕业了。那年我们学校考的都不是很好,我没有执著,妥协了进了二流大学读本科;她坚持了一次,第二年去了清华。我曾经认为无比美丽的名字。
从此就失去了联络。
然后我用了4年时间证明了我的妥协是完全错误的。
某年春节初中同学聚会,见到了她。那次聚会很开心,不过也许是因为很久都陌生的缘故,和她也没有怎么叙旧。她后来就只出现在我和同学的谈话中,每次说起,带着羡慕,也带着佩服。
她读的好象是经济,我也是。但一定学的没有她深,并且我也做了逃兵,去考文学的研究生。现在还记得她那时的偶像是谁,私以为,她一定会成为那般成功的人。
今天我突然写下这么多流水的回忆,是因为我在茫茫人海的blog中发现了她。只因为2个字,我就毫不犹豫地认为这是她的blog,我终于找到了她。
现在我知道了她在我生活中的位置,一个给我了影响的同龄人。自高中后,我就发现我身边缺少了这样的人,一个真的可以从心底敬佩并也期望可以成为那样的人。一颗发光的星星。
那年她也给我背过柳永:杨柳岸,晓风残月。她的名字很美,也许独一无二,就藏在这句词里,只要改一个字。
下面是以前我写到过的她:
2001年的时候,我在软面抄本子上写过她
今天我遇见了拾风,遇见她总让我想起初中,一段快乐和单纯的时光。我难得步行去学校,她载了我一程。
她是一个很干练的女孩,干净、清爽。我这么赞美她,是由衷的。她在实验班,那个高手如云的尖子班。我没有进去,也许我实在没有那么多个脑细胞去分析气态方程和有丝分裂。
所幸我还能上文科。
我们说起高考志愿,她填的北大。
[注解]还有60多天就要高考的时候,我还在写东东。可见我那时是多么荒废呀。
2004年的时候,我在博客里也写过她
那时还有LUNE,和STILL,和我们很好,我们4个是班上成绩最好的。同时入团(第一批就我们4个入团还挺光荣的,后来发现原来谁都是团员),一起参加作文比赛,一起星期天出去玩,(有次大热天去划船),我们用一样的渡边本子写诗和小说。那时是14岁,有人开始早恋,有人开始打扮自己,而我们却在写诗。完全无法想象,14岁,可以是这样干净和纯粹。
2005年的时候,我在博客上又写到她
我们受老师的影响,自己组了“布娃娃”文学社。最初是开始写诗。我现在看来,那时写的东西又做作又浅薄,但我那时还觉得自己写的很好。其实我一直认为lune写的比我好。她做一些事情总能在我前面,她在我前面背宋词,在我前面看《金锁记》和《萧萧》。我那时觉得张爱玲和沈从文不入流,要看就看世界名著。——其实都是浅薄的思想。
那时她和我的文字都在班上传,在她字里是找不到模仿的痕迹的。但偏偏得奖的都是我。一路获奖是对那时沉默的我最大的一种肯定,我那时是有点自卑的,觉得她们写的的确比我好啊。
后来我还是认为lune的文章比我好。也许我喜欢她那种文体,很舒服。她却也能一篇不署名的文字认出是我写的。我想,所谓某种意义上的知音,就是如此吧。
她现在在清华读经济。一直觉得她在我经历的人与事中,是一个无法磨灭的角色。曾经给了我影响的一个人,这样的人,在哪里都会成功的。
而今天我也知道了,我们并没有把彼此遗忘,这样的感觉,真的很好。
遇见另一个自己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3-26 10:55:00
D、梵高
■画家脸谱
梵谷是位用尽生命创作的画家,一生疯狂追求真爱且忠于自己的感受。他的作品和人格特质没有世俗的做作和市侩之感,表现在画布上的,就是对世界的真实情感。小时候的梵谷并未马上展现艺术天分,一直到与弟弟讨论艺术品和未当成牧师后,他才恍然大悟,明白绘画才是自己要追求的。在获得家人的支持后,梵谷展开了绘画生涯,并结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,在法国南部乡居期间,还经常与高更一同创作,他为世人所熟知的割耳事件,也是在这个时期发生。罹患癫痫症的梵谷,最终还是因为精神和身体压力举枪自尽,结束了生命。
■性格基因
你是个执着乐观的人,对人生的看法充满热忱和几分难得的孩子气。重视情感的你很容易被打动,正因为如此,经常受制于人情压力,且因为情感付出太多,最后被毫无保留的伤害而深感痛苦不已。你的想法单纯,不够世故是你的优点,也是缺点。任何事情都是一体两面,你的善良成为他人利用你的借口;拿不出主见,受到他人看法影响而摇摆不定,会影响学习与工作,甚至是爱情运。你的妥协多半是没有必要的,因为天真而受创,也难以博得他人的同情。
■生命路线
你需要更理性地厘清自己的需要,不要顺着感情做判断和过日子。你已经耗费很多时间与心力在成就他人,和满足自己的情绪感动,剩下来的时间,你应该学着为自己订出原则。
保持生命的热忱很重要,但请不要忘了也要善待自己,过滤朋友和予取予求的家人,或是与情人保持距离,是你要加强的务实理性生存态度,千万不要过分燃烧自己,最后只是为了照亮他人。你的身体里面需要有一点点自私的血液,对于人性的洞察也要更加深刻。孩子气虽赋予你可爱的特质,但学习保护自己,也是成长的重要课题。
微凉边界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3-22 15:54:36
我叫凉沫的时候,她叫边界;我叫七月蔷薇只开一瞬的时候,她叫边界;我叫七月薇凉的时候,她叫边界;我叫斯木的时候,她还叫边界。她总是在一旁看着我,把一张白纸揉了又抹平,平整了又揉烂;看着我像有罪的西西弗把石头推到山顶,再看着石头滚下去。她只是说:凉,只要你开心。
这个午后,我突然想起她来。因为我在一堆剪贴本里闻到了Estee Lauder香水的味道,那是她曾经寄给我的信里洒过的香水。这么久了,味道没有消失。所以Estee Lauder一定是一款不错的香水。
我在文字上做的功课,除了看的很多的书,就是剪贴本。很古典的文字收集行为,大都是杂志、报纸上不错的字,用剪刀剪下来,然后贴在本子上。剪的工作都是她做的,从《东方文化周刊》,《女友》,《上海一周》,《申江服务导报》,《南风》,《花溪》上剪下无数关于电影、音乐、书本、偶像、时尚、小吃、旅行的文字,夹在每次的信件里,从江宁或者上海,寄到我身边。信里面总有雅诗兰黛香水的味道。
香水就是这个样子,某些时候很奇妙。细微的差别可以区分一个人,记住一个人。所以,每次闻到这种味道,我就会想到她。那时班长帮我拿信总说:你哪个情人总给你寄这么香的信啊,我的书包都香死了,我个大男人,包这么香,太暧昧了!
收信快乐,很快乐。每次都有惊喜。她那时知道我喜欢安妮和吴苏媚,就剪她们的字;知道我喜欢欧洲的城市,就给我寄欧洲的图片;知道我爱复旦,就给我找来和复旦有关的东东;我偶尔提到的,一部电影一首歌,我都可以在不久之后得到关于它们的资料。一次一次,点点滴滴,4年下来,我装了好几个袋子,原来这样的过程就叫积累。
暑假的时候,我把她寄给我的碎片片都贴到了本子上。我在这里面看到了她的心血和对我的关心。本子厚厚重重,像彼此之间的情谊。
她一直静静地看我写很多人,也一直静静地看我在做疯狂和执著的事情。她总不多说,却会在我不开心的时候说:我来看你,或者你来我这里。03年的时候,我在自己最混沌的时候,跑去江宁她那里。04年的时候,她送我的生日礼物是排了很久的队买的张艺签名的《都市夜归人》。05年的时候,她陪我去大雨的复旦报名,连学姐都说:你这位同学对你真的很好。
是的,我一直知道,她是我这辈子里对我很好的人。一直以来都是。有的时候,这多少让我有些歉疚。因为我也一直没有找到机会为她做点什么。很多时候,我也并不知道她有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,她与我一起,总是给我讲好玩的事情,而从不说起她自己的忧愁。
总说要写写她,可在一般的时候找不到灵感的契机。总觉得她这般的朋友,在我年老的时候写起,那一定会有很多很多的回忆和感叹。因此,这次写她,没有像写别人一样,从人生初见开始提笔。我们在幼儿园的时候就在一起跳舞了,可到大学的时候才开始成为密友。人与人是不是很奇妙?这中间漫长的空白是不是为了以后漫长的在一起呢?
很多人总会怀疑同性之间友谊的无私度。在这方面,我是无比幸运的。我不喜欢交很多很多不熟悉的朋友,生性淡漠;但我拥有着质量很高的友谊,和一些终身都是财富的朋友。
关于她的爱好,我也是知道的。她喜欢日本漫画,恐怖片,带着魔幻色彩的电影和书,爱精致的小东西。不过她却很少说,她喜欢哪种类型的男人。她也写着很好看的字,却总是很久才更新。她写的最多的文字,就是给我的信。
我们之间很少称呼对方的姓名,她总是喊我“凉”。我换了很多名字,最喜欢的还是“凉”这个字,从舌尖轻吐的音节,带着我对这个世界某种事物的放弃。我不会忘记,那时她给我的名字。
在春天想起一个人,对我很好的人,我觉得阳光都晒到我心里的。如果这世界上有什么肯定的事情:那么就是,我永远都不会失去她这样的朋友。我坚信。
不知道我和她会是谁先结婚,我们一定会参加彼此的婚礼。如果我先结婚,我就把花捧抛给她;她先结婚,也一定要把花捧抛给我。那个时候,我一定会幸福地落下泪来。
空气里还有Estee Lauder的味道,如此的温柔,爬进了回忆的每个角落。并且要回荡一个世纪。
这是友谊的长度,比生命长,比光年短,却和某种香味一样永恒。
十分钟,年华老去——T中路一段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3-20 23:03:01
在家几乎不到处乱走,以至于对于家乡熟悉的程度远比不上南京。今天骑车到了高中在的马路,自它拓宽之后,我就没有深入到里面走一走。
马路宽了后,在路口就可以看见以前我们学习的弘华楼。以前这里多窄啊,早上怕迟到,骑在路上就想怎么还没看见学校的楼呢。
我是迟到大王,所以我的幸福在我的人生里,也总是迟到。
难得今天有兴致,于是就往东多骑了会。主要是想看看母校的样子。大街的环境比从前要好,学校附近有nike和卡佛连专卖,还有牛排馆。学校大门变宽了,却觉得还是以前那个大门有高中的感觉。校名还是朱东润先生的题字,很久之前复旦中文系主任噢。
从大街往里看,一切都没变。弘华楼的绿色玻璃一如从前,不过据说这楼变成初中部了。后面那座新大楼才是紧张的高中生们天天读书的地方。我们那一届毕业之前在那里考过一次模拟考试。
所以,总的来说,高中生活主要是在弘华楼过的。高二的时候,搬到一个小园子里,比较破旧的教室一阵子。平房里的高二生活,觉得和隔壁班级距离很近。下课的时候,小园子的男生们都会站在走廊上,满园热闹,清一色的teenager。坐在靠门的男生会在自习吵闹的时候,向大家报告班主任来了。
高二的时候,学校在申国家级重点,那时我们经常穿像日本偶像剧里的校服,男生西装领带,女生上衣裙子领结,虽然现在看来很土,远没有韩剧里头的校服好看。可那时候,全体都穿学生制服,满校园一模一样的人,还是很成气候和感觉的。
又搬到弘华楼之后,就是紧张的高三了。楼梯把我们文科班和隔壁班级隔开。在5楼教室,最喜欢坐在第四组的座位,因为可以从窗口清楚地窥探小楼里班主任在干吗,或者看他在那里训人。老师们都有绰号的,孔老二,小木匠。。。现在想来,那时看着老师学习,还是学习不自觉的表现呀。因此高中我做了很多闲事,写小说,上课看金庸。
另外就是,那时是一层楼共用一个厕所,坑坑又很少。一下课,那里就很臭。我最受不了厕所臭臭了,所以经常借送作业去老师办公楼的时候,去老师们的卫生间。又干净又没人,真是爽呀,虽然要走很多路!这大概是当课代表唯一的好处了。
做学生的时候,还真的蛮喜欢被老师叫去抱本子,领讲义的。嘿嘿,因为其他人乖乖地待在教室,而我可以走出来,呼吸新鲜的空气,爬上爬下的,还真快乐。
放学永远是壮观的,永远都在期待放学。隔壁班下课了,老师还在拖堂,就很坐不住。人流一起下楼,人流去车棚取车,人流并排在马路上。那时有同路的结伴者,一路上说个不停。偶尔会在人潮中看见自己觉得舒服的人,也有过男孩子陪自己走很久。那时候,心事朦胧。什么都不懂,却还是把什么都放在心里。从那时候起,就不断地有人说我冷,傲。其实我,只是不经常笑而已。
我没有早恋过,这真的蛮遗憾的。我收到的情书是乖乖地交给爸妈看的,然后就撕掉了。不知道撕掉的其实是另一个少年初次的心动。现在我很想,在那个时候和某个男生有一段朦胧的感情,在他上完体育课之后给他买罐百事可乐(那时男生们就爱这个)。以后想起来,心酸的浪漫啊。
高中那会,我们小城最好的休闲专卖是真维斯。所以大概开始爱美的都会穿Jeanswest,男生们戏称那也是我们的校服。我那时没有,连牛仔裤都没有的。所以我的青春期是苍白的。后来大一的时候,亲戚一下子送了我好几件Jeanswest。现在当然一件都不喜欢了,逛街也不会想买它家的衣服。过年的时候,我看见我的帅堂弟(也在T中)穿的JWS,这是teenager的一个标志。证明着他还年少着。
T中,在我们小城,从刚进初中的时候,就被每个老师奉为T城的最高学府。所以初中的孩子们整个3年,都会为这个重点中学而努力。曾经它在我心里,也是非常神圣的。我也为这个学校,好好地过了3年,甚至曾经为免试辗转过。可后来到了大学之后,才知道这样的中学全国到处都有。
事情就是这样,你没有到过大世界,就以为你住的地方就是整个世界。你没有见过大马路,就觉得几米宽的马路都很宽。当每次放假回到小城时,我看到的一切都变的小起来。那时候老师们的灌输,是不是太狭隘了呢。让我们以为,世界上就这么一个好高中。
人的目光,永远要远大一点。
我们这一代,把自己最青涩的teenager都贡献给了书本和考试。无穷无尽的考试,单调地没有一点娱乐。中国的孩子们一直在考试,而我也一直在读书和考试。
那时下课十分钟,多么地宝贵,而我们却可以在这十分钟做多少事情。仓促的年华,只有回头地时候,才知道,那最年轻的时光已经悄然远走了。
骑过这条街,并不需要十分钟。我从围墙外,往里看,还可以看见弘华楼教室里的白色日光灯。那里面的建筑,我闭上眼睛还知道它们在哪里。我已经5年没有进去了,它没有改变,我却改变了很多。我们当年的每一个人,都改变了。
这个春天的下午,我真切地体会到了,十分钟,年华就这么老去了。
那么地快,没有痕迹。
blossom
梁斯木 发表于 2006-03-18 15:09:27
每当我想一心一意地学法语的时候,总不得不为英语考试再去学英语。长此以往,我的英语应该不会退步吧?我一直都没放下它,上辈子我一定是一句洋文都没说过,所以这辈子要不停的说,不停地说。
不过,若真的投入了喜爱来学,连单词看上去都很美。
比如:blossom。
花开总是美丽的。
我没有用过Kenzo的香水,却极喜欢它罂粟花新款限量版本的广告词:
one day,a poppy said:
no one plants me,no one singles me out,I just grow.Anywhere, a delicate flower,scattered here and there;I bring delight to those who pick me,I bloom when I am left alone.
花寂寞地开,顽强地开,会不会更美呢?
良辰美景虚设。结果不过是香消在风起雨后,无人来嗅。
我总想,如果英语阅读都是这么美的句子,我就不会做错的。偏偏我们总要考猴子的行为啊,美国股市动荡啊,格林斯潘发话啊,人为什么做梦啊,基因克隆啊,内脏移植啊。把诗意的大脑都整理成技术型生物型。
如果冬天从12月开始算起,那么这个冬天快4个月了。我记得小时候的季节是四季分明的,因为那时会穿很久的“春秋衫”,现在春天和秋天都来的特别神秘,走的也特别快。舒服的时节总是留不住,剩下的就是炎热的夏和暴虐的冬,让南方以北的人热的不得了冷的不得了。
不过,春天的痕迹是可寻的,路边杨柳开始泛青。
下辈子我想生在不是赤道的南方,那么可以一年四季穿裙子。在某个大学的林荫道上拿本法文小说,呼吸每个晴天太阳的味道。
写到这里,可以发现我又在做白日梦了。把自己弄醒,怀着对英文还不厌恶的心情,去测试一下有没有退步吧。
春天多么美好,我却要在家学英文。
老天。
